| 监委会:中国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又一块里程碑 |
一.“半拉子”民主不再 长期以来,人们一直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来概括基层民主建设的主要内容。其中选举是基础。从农村民主发展的实际情况来看,虽然以四个民主为主要内容的村民自治在全国范围内已经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是,四个民主的发展并不平衡,村民选举已经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发展还相当滞,,缺乏切实有效的运行机制。人称"半拉子"民主。 “监委会”在武义县被赋予为与村党支部、村委会评级的独立监督机构。它的建立,标志着中国基层民主进入了分权制衡的新阶段。它改变了以往村民对村务仅仅是事后监督的缺陷,成功地实现了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督,可以及时发现差错和启动纠错程序。“监委会”制度的形成有效地解决了民主选举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三者之间的衔接关系,改变了“选时有民主,选完没民主”的现象,具有不可估量的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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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更好地实现“三个代表” 近年来,农村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呈上升趋势。后陈村的前两任村支书都因“经济问题”而落马。这与该村党建工作不无关系。后陈村共有34位党员,其中80%以上都是60岁以上的老党员,这部分党员学历普遍较低,而对时代的转换,他们的价值观面临着新的考验。因而农村党组织难以履行“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历史使命。 按计划发展农村党员,吸收新鲜的血液,加强政治思想教育,提高党组织在农村中的威信,扩大群众基础,将是摆在农村基层党组织面前的一项极为迫切任务。 要更好地发挥党组织在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核心作用,党支部还需处理好与村委会、监委会之间的关系。避免“包揽型领导”,“放任型领导”,“对立型领导”三种不正确的领导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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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狠抓村务公开的民主管理运行机制 实践证明:推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是密切干群关系,促进农村稳定和谐的需要。 1.严格程序,增强村务工作的透明度。对公示内容要作到及时公开,便于接受群众的监督。要严格公开程序,增强村务工作的透明度。一是在制度中明确公示内容;二是由村务监督委员会把关,并对公示内容进行补充完善;三是公示形式多样。四是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五是村干部及时答复与解释,提出针对及时的改进措施。 2.统一标准,规范村务公开时间和场所。严格公开时限,村务公开分为每届公开、年度公开、季度公开、及时公开。 3.丰富形式,拓宽村务公开领域。在继续采用发放到户的表、告知单、公开信和农民负担监督卡等村务公开形式的同时,进一步细化和规范村务公开内容,力争在村务公开领域方面有新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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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完善村民自治,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法律素质,提高其参政水平,增强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推进农村依法治理,提高农村法制化管理水平,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为农村全面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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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玉庭
浙江工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民基”暑期社会实践服务团
后陈探索
带者革命家的勇气
传承着人民群众的智慧
试图再次矗立一块壮丽的丰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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