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今天天气: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一月一主题”党员干部廉政警示教育案例(7月份)严查违规操办宴席问题

发布时间: 2022-07-29          来源: 县纪委县监委

一月一主题党员干部廉政警示教育案例

7月份)

严查违规操办宴席问题


1.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公安局政保大队三级警长李兵为规避督查,延期操办“升学宴”的问题。20215月,平昌县公安局多次组织李兵学习党员干部严禁违规操办和参加“升学宴”的规定要求,并对其进行谈话提醒。但李兵仍顶风违纪违规为其女操办“升学宴”,甚至为规避监督检查,专门错峰将操办宴席时间延迟到2021年国庆假期,并收受管理服务对象33人所送礼金共计14400元。同时,李兵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112月,李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直工委副书记严利琼顶风违纪,违规操办“升学宴”的问题。20207月至8月,平昌县直工委多次组织严利琼学习党员干部严禁违规操办“升学宴”的规定要求,并对其进行口头提醒。但严利琼仍顶风违纪,于825日违规为其子操办“升学宴”,宴请原工作单位(平昌县林业局)相关人员40余人,收取礼金1.96万元。202010月,严利琼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土兴镇小湖村村委会副主任周成志违规操办“房子酒”的问题。2022330日上午,周成志在元山纪工委和土兴镇纪委的教育提醒下,答应取消预计于331日操办的“房子酒”,但边承诺边违背,随即于30日下午提前操办。同时,为逃避监督,采取不设礼薄的方式,由他人负责在席桌上发放信封代收礼金,其中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3500元,且还存在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的问题。20225月,周成志受到记大过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4.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民胜中心卫生院副院长何诚分批次违规操办“升学宴”的问题。2020811日和16日,何诚先后两次在诺江镇某饭店为其女违规操办“升学宴”,收受民胜中心卫生院职工所送礼金0.4万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209月,何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5.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长征小学政教处主任郭立勇、教务处主任刘波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2022615日,郭立勇、刘波安排教务处副主任郑璐璐转发微信信息,帮忙通知学校教师为郭立勇、刘波子女升学随礼。郭立勇收受礼金2100元,刘波收受礼金4700元。20227月,郭立勇、刘波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教务处副主任郑璐璐受到批评教育,党支部书记、校长刘晓艳受到谈话提醒。

6.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水利局三角洲灌区管理所工作人员于雪松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2022618日晚,于雪松在大洼区某酒店为女儿操办“升学宴”,违规收受礼金4000元。20227月,于雪松受到记过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三角洲灌区管理所所长王刚受到提醒谈话,副书记、副所长郭鑫受到批评教育。

 

 法规链接

一、《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四十条 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收缴或者责令退赔。

  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职务、职称、学历、学位、奖励、资格等其他利益,应当由承办案件的纪检机关或者由其上级纪检机关建议有关组织、部门、单位按照规定予以纠正。

  对于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处理的党员,经调查确属其实施违纪行为获得的利益,依照本条规定处理。

第九十一条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第二十五条 公职人员违法取得的财物和用于违法行为的本人财物,除依法应当由其他机关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的,由监察机关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应当退还原所有人或者原持有人的,依法予以退还;属于国家财产或者不应当退还以及无法退还的,上缴国库。

公职人员因违法行为获得的职务、职级、衔级、级别、岗位和职员等级、职称、待遇、资格、学历、学位、荣誉、奖励等其他利益,监察机关应当建议有关机关、单位、组织按规定予以纠正。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一)贪污贿赂的;

  (二)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三)纵容、默许特定关系人利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的。

  拒不按照规定纠正特定关系人违规任职、兼职或者从事经营活动,且不服从职务调整的,予以撤职。

点评

上述6起典型案例反映出,在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仍有一些党员干部心存侥幸、我行我素、顶风违纪。全县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自觉抵制违规操办“升学宴”“房子酒”等不正之风,做到不碰纪律红线,不越法律底线。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不断夯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断提升作风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要进一步严明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禁止性规定,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廉洁自律,自觉抵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

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要始终保持战略定力,紧盯反弹回潮、隐形变异,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要聚焦主责主业,紧盯“关键少数”,对违规操办“升学宴”“满月宴”等宴席、借机敛财等违反规定的行为,快速查办、严肃处理、及时通报,并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直接责任,又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动全县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持续向好。


网站地图 | 网站管理 | 关于我们 | 帮助指南 | 隐私安全

版权所有(C)2006武义县纪委.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14031906号-1

电话:(0579)87663363    传真:(0579)87671672    E-mail:clearwater@wylz.gov.cn

最佳浏览效果:1024*768分辨率/建议使用微软公司IE5.5或以上

浙公网安备 330723021000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