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溪镇坚持“四统一、四结合”加大村级财务公开力度
泉溪镇采取得力措施。进一步加大村级村务财务公开的工作力度。全面推行“四统一、四结合”,保障了财务公开顺利进行,增加了工作的透明度,改善了干群关系,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及社会稳定。
四个统一: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早在1999年6月,我镇党委、政府就召集全镇48个行政村的书记、主任、文书在阳丰村召开了财务公开会议。使各村主要干部消除了各种模糊的认识和顾虑,统一了广大干部和群众对财务公开重大意义和作用的认识。二是统一公开形式。在2002年5月,镇党委、政府又要求每个村制作不少于2.5平方米的铝合金玻璃窗作为公开栏,在村民集中聚居地带公开,并配置了一只村务财务意见箱。改变了过去村务财务公开不规范,群众对村务财务不清楚的现象。三是统一公开时间。对于过去少数村财务公开不及时、不统一的状况,镇政府专门下发了文件,凡在500人口以上村及现金存款余额5万元以上的村每月公布一次,在500人口以下或现金存款在5万以下的村每季公布一次,时间都在次月的10日前。四是统一公开内容。按照《武义县农村财务管理制度》中应公开的内容,年初公开村两委年度工作目标,财务预算计划,每季或每月公布主要内容是各项收支情况,平时对村级主要项目招标和应向村民公开的内容都要及时逐笔公布。
四个结合:一是与民主理财相结合。根据镇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各村在村民代表中通过选举建立了财务监督组织。二是与村账镇管相结合。全镇48个村的财务、资金都委托镇财务代理中心联管。三是与财管审计相结合。通过几年的运作,镇里专门对各行政村的财务作了审计,发现村主要干部侵占挪用集体资金4起,处理了原党支部书记2名,村文书1名。四是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每届村两委换届前,镇纪委都组织农经对村主职干部在财务上进行审计,了解村干部的政治素质。
为保证财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镇党委政府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坚持民主理财制度。各村都根据泉溪镇制定的财务管理实施细则,联系本村的实际制订出村一级的财务制度,同时建立了3—5名村民代表参加的民主理财小组,村级的收支单据都要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签署意见后入账,上墙公布的财务报表都要经财务理财小组组长、书记、主任和代理中心业务负责人签名。二是建立监督、检查反馈制度。镇纪委、财政组织农经对全镇村务、财务公布的内容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是全镇共性的,及时召开全镇范围的村务、财务工作会议,进行通报整改;是个性的,采取个别谈话、个别整改。如反映村文书取款随意、数量大,村书记和文书占用集体资金,镇纪委发现后,立即找当事人谈话,限期归还。并相应完善了村文书到代理中心的取款限额。凡是村里需支取1万元以上的都必须列出支出清单,由村书记、主任签字后,报代理中心负责人审核后方可领取。对个别村招待费数量大的,制定出标准,尽量减少村一级的开支。同时,为了方便村民向镇里反映和举报,镇里规定各村都公布了镇里的举报电话,及联村干部的手机、电话号码。三是建立严格的考评制度。镇党委在每年年初就将村务公开工作纳入镇村主职干部的考核内容,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到人,由村党支部书记负总责,镇政府将每次检查的公开情况都进行通报。对公开工作好的村进行表扬。对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全的村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要求村主职领导写出检查。通过几年的工作运行,现在全镇各村村务公开工作都已正常开展,很少有群众反映村干部在财务上的经济问题。